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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4月21日上午,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2021年完成...

  4月21日上午,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2021年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生态文明建设要从全局角度出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要促进系统推进,认真分析我区河道治理、扬尘管控、垃圾分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精细化和有效性入手,深化生态环保领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从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分析,加强跟踪督办,回应社会关切;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两线三区”作为我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定不移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协同互促的发展道路,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决定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马瑞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攀为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李涛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局长、张楠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了免职事项。朱光彤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永、赵海英、白向军、史佑民、张强斌和28名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郭清尧、区人民法院院长周瑞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等列席会议。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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