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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支付、结算将形成全国统一规范框架

  新华社记者 彭韵佳 沐铁城 顾天成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了“新...

  新华社记者 彭韵佳 沐铁城 顾天成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了“新指南”。新规将对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医保专家作出解答。
  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介绍,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地方在备案管理、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方面差异化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异地就医的体验感受。
  聚焦群众异地就医的急难愁盼,新规对以往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整合,着力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备案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
  新规明确提出,在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等。此外,针对备案管理、支付政策、结算流程、资金管理、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通知制定并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框架与界定。
  隆学文说,新规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
  为区分参保人员外出就医类型、医保享受待遇,引导合理有序就医,医保对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除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提交材料以外,其他人员均需提供的有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这表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已经扩围至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
  为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新规对备案有效期进行统一,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所有统筹地区开通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通知明确将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的机制。针对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依托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服务。
  隆学文说,试点初期,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解决的是从“无”到“有”,随着直接结算试点不断扩围,新政策就要解决从“有”到“优”,让更多老百姓出门在外也能放心看病。
  (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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