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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四地签署商务发展合作协议 深化区域市场一体化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 谢希瑶)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 谢希瑶)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商务部当天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根据合作协议,三省一市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深化务实合作,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根据大数据监测,上海与其他城市消费往来中,长三角城市占比近四成。今年上半年,长三角货源占上海口岸近八成。三省一市在科创板挂牌上市236家硬科技企业,占全国比重47.1%。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朱民说,将把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作为强化上海“四大功能”的重要支撑,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一是共同打造大平台。高水平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开展制度型开放压力测试。二是共同推进大开放。推动更多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走出去”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共同建设大市场。建设长三角联动促消费平台,打造长三角消费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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