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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办好“十件事”打造健康上海

  通讯员 宋琼芳 记者 顾泳  全国首部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立法的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今起施行。市爱卫会(市健促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办好“...

  通讯员 宋琼芳 记者 顾泳
  全国首部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融合立法的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今起施行。市爱卫会(市健促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办好“十件事”,让市民有更多的健康获得感。
  一是科普供给“高质量”。加强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市、区、医院三级科普专家库架构。
  二是健康教育“入课堂”。教育部门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设计身心健康板块,将学生参加健康教育经历及表现水平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卫生城镇“再巩固”。全面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加快推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
  四是病媒防制“常态化”。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的日常防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五是含糖饮料“有提示”。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含糖饮料健康提示系列标识及设置规范。
  六是学生用餐“更营养”。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
  七是心理健康“成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
  八是控烟管理“共参与”。完善戒烟门诊、戒烟热线、社区戒烟干预、线上新媒体戒烟等戒烟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
  九是单位卫生“建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人群健康促进主体作用。
  十是医院健康“作表率”。发挥健康促进医院引领示范作用,强化400余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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