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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开展表彰 上海6个集体5名个人进入公示名单

  解放日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

  解放日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上海静安区白领驿家两新组织促进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办事处、中共四大纪念馆国旗教育展示厅“石榴红·国旗班组”、上海市公安局户政类民族事项工作小组、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水产种质资源研究与创新团队被列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支行行长刘涛、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协作处一级主任科员陈佚捷、同济大学教授赵程、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萨依餐饮店经营负责人萨拉木·买买提(维吾尔族)、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人民广场站车站站长熊熊(女,回族)被列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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