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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商假冒侵权任重道远

最近,某电商平台因为商户销售假冒“轩尼诗”上了热搜。该电商平台表示,商户只售出5瓶假酒,其中2单退款,实际只售出3单。而且,该店铺商品被品牌方确认为假货后,平台...


最近,某电商平台因为商户销售假冒“轩尼诗”上了热搜。该电商平台表示,商户只售出5瓶假酒,其中2单退款,实际只售出3单。而且,该店铺商品被品牌方确认为假货后,平台已经对商铺进行了关店处罚。
无论平台是否觉得冤枉,商户售假都是不争的事实,与其把话题重点引向“背后黑手”,不如把精力放在提升平台自身治理能力、净化平台交易环境等方面。
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从法律责任上看,电商平台应主动加强平台治理。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驱动力。但是由于其跨区域、虚拟等特性,对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2018年,全国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反映出电商领域的假冒侵权现象依然严峻。
2019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完善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移除规则。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从政策导向来看,要求电商平台承担主体责任是电商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原则,平台必须履行义务。
电商经济奔涌发展,跨境合作日趋频繁。打击制假售假还要求相关主管部门从生产源头开展治理,实现政府与平台共治、线上与线下共治,进一步完善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只有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社会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网购环境才能逐步净化,电商创新和营商环境才能继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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