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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级医疗机构首试“免陪照护” 5月底之前全部开展试点 将有团体标准培训以确保服务同质

  记者 顾泳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近日传出消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高品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少患者在院期间家属陪护压力,有效...

  记者 顾泳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近日传出消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高品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少患者在院期间家属陪护压力,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上海决定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据悉,“免陪照护服务”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特级、1级护理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原则上,今年5月底之前,市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设有重症监护室)全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其他类型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试点病区采用1+X的病区模式,其中1是重症监护病区,X是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其他病区或单元(数量不限)。“免陪照护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支付范围、标准由市医保局另行制定发布。


  上海市护理学会将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基本规范》团体标准培训,并根据实施反馈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护理质控以及老年护理质控,确保全市“免陪照护服务”同质化。


  另悉,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提出“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2020年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聘用能对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同时要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限定陪护人员数量,限定探视时间与人数,提倡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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