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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城市又迈重要一步 公共场所禁电子烟

  记者 顾泳  近日从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 顾泳
  近日从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这是《条例》实施12周年之际的又一新举措,也意味着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电子烟问世以来,迅速在全球流行。数据显示,各国电子烟使用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尤其青少年人群的电子烟使用率增长更为明显。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受到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使用电子烟可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发病风险。电子烟中含有的尼古丁成分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并可对胎儿和儿童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造成长期不良后果,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症。电子烟烟液中可检出甲醛、乙醛、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烟草特有亚硝胺等有害物质。电子烟释放物(即二手气溶胶)是一种新的空气污染源,同样可检出甲醛、乙醛、金属、尼古丁、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并具有细胞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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