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央行上海总部等10家机构建立机制

  记者 王闲乐  昨天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10家金融监...

  记者 王闲乐
  昨天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10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共同签署。
  协同机制是由上海金融法院发起,联合上海市承担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一项制度成果。成员单位就与诉讼相关的金融风险防控问题交换意见、协调处置,打造一系列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合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服务金融高水平发展,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机制采用开放加入制度,其他承担金融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机构,自愿遵守机制规则的,均可申请成为成员单位。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出席会议。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商业咨询服务,阁下应知本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做为操作依据。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