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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启动

  记者 陈玺撼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

  记者 陈玺撼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督察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新征程上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上海的重要举措。
  昨天,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长宁区、青浦区两个被督察区。两区分别组织召开了督察汇报动员会。本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14日。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
  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时至17时30分。
  长宁区督察值班电话:021—22110125,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05209号邮政信箱。
  青浦区督察值班电话:021—59805251,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79907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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