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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探索制度衔接标准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③

  解放日报评论员  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年,长三角一体化早已不只是“物”的一体化、“人”的一体化、“地”的一体化,更是制度、规则、标准的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

  解放日报评论员
  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年,长三角一体化早已不只是“物”的一体化、“人”的一体化、“地”的一体化,更是制度、规则、标准的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三角要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要加强各类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标准跨区域衔接;要推动长三角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和标准“走出去”;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
  多次出现的“标准”二字,道出长三角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的努力方向:深化制度衔接,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上更大力度改革创新、创造样板,并让“长三角标准”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某种意义上,只有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上真正实现“一体化”,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才有持续有效的制度支撑,才能源源不断创造具体的一体化成果。前五年间,长三角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资源整合融通、生产要素高效流通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具体成效,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同步探索相应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制度衔接强化空间连接、项目对接、资源链接。
  长三角一体化尚存在的短板问题,主要也体现于制度衔接的深度和有效性上——总书记在此次座谈会上提出的六方面待破解问题,主要症结正是制度层面的一体化尚欠火候,规则、标准的引领力不够,需要在下阶段着重协同加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一的市场标准很重要。长三角要在其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重中之重正是探索标准引领。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人工智能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都应当是长三角当之无愧的强项,此前也有相当的实践基础,亟待在进一步的高质量一体化实践中深化探索、树立标杆,引领推动国家标准,以高标准促进要素高效能流通、经济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龙头。总书记此番明确,长三角要推进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改革经验互学互鉴和复制推广,努力成为畅通我国经济大循环的强大引擎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制度型开放,又以标准制定为一个关键环节。今天,谁能定义标准,谁就更有实力定义规则,在竞合中掌握更多话语权。长三角理应通过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树立更多经过全球市场检验的“长三角标准”,将之上升为“中国标准”推向世界,成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参照系。
  而作为长三角的龙头,上海在这些方面有责任也有条件带头探路,主动贡献“上海标准”,提升全球影响力。这也是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持续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的重点所在。此番会上专门强调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辐射能级,大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这些战略任务走深走实,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上的探索,正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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